关于集团公司两级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换届改选的指导意见

2016-11-21 16:23来源:未知作者:admin
各基层党组织:

集团公司两级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为切实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以及《集团公司实施<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精神,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提出以下改选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两级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集团公司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如下:

  长:仲义正

副组长:万习春、张晓宇、龚万斌、王春华、陆永祥

  员:朱乾震、季路红、张  峰、李  梅、赵 

各分(子)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代表的选举工作。

二、两级职工(工会会员)代表的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关心企业,顾全大局,工作认真,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3.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企业管理知识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

5.关心集体,联系群众,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6.与集团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半年以上,并能坚持岗位工作的职工(工会会员)。

三、两级职工(工会会员)代表的人数

根据《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集团公司实施<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办法》规定:职工不足100人的分(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名;职工100人以上的分(子)公司,代表人数以40名为基数,职工人数每递增100人,代表名额增加7名;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不超过200名。各分(子)公司代表人数以各单位20159月底平均人数为准计算。集团公司新一届两代会代表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1

四、两级职工(工会会员)代表的构成

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人数的20%,科技和管理人员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的一线职工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女代表、劳务派遣人员代表比例应当分别与女职工人数所占比例、劳务派遣人员所占比例相对应。各分(子)公司也要按照相应的比例严格把握,具体分配见附件2

五、两级职工(工会会员)代表的产生

1.各分(子)公司职工代表的选举,要根据职工的分布情况划分一定的选区,每个选区分配一定的代表名额,采取提名候选人或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方式进行。分(子)公司党政工领导成员可按选区分配参加选举,但不占用所在选区的代表名额。

2.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分(子)公司,可以召开职工大会,也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职工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30人。

3.各分(子)公司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职工代表,要由所在选区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见附件3),并按照代表结构造册(见附件4)报集团公司工会备案。

4.出席集团公司十届一次职工暨九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产生,按集团公司下达的代表名额分配指标,由各分(子)公司按代表人数、代表类型的要求在本级职工代表中推荐候选人,提交本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凡超过应到代表1/2以上得票的即可当选,并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见附件5),按照代表结构造册(见附件6)报集团公司工会备案。

六、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

1.广泛宣传,积极发动

集团公司两级职工代表大会和两级工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是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集团公司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承上启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工会组织要全力以赴。要把代表的选举过程当作向全体职工进行主人翁意识教育的过程,通过职工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来激发全体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命感,从而调动全体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各种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体职工能够积极参与。

2.深刻领会,制定方案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集团公司“指导意见”精神,工会组织要根据集团公司“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好本级职工代表换届选举方案。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岗职工人数,确定本级职工代表的名额,严格控制好各种类型的代表结构比例。选举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严格按照代表比例和类别做好选举工作,确实无条件进行集中选举的单位,应将候选人名单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分若干选区采取分散投票、集中验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确保每位职工知情权和参与权的落实。分(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要分配到各个选区履行好选举程序。

要做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可以由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本级党组织研究后下发各工会小组讨论,并根据各小组的讨论意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最终确定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各单位党组织要在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中,研究确定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建议人选,并由工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将建议人选姓名、简历等相关情况报集团公司工会。

3.召开会议,统一思想

各单位工会委员会制定的职工代表换届选举方案,要提交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做到思想上统一,行动上一致,宣传口径上一致,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4.划分选区,做好选举

要按照选举方案的要求,在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职工代表的选举工作。各单位可安排3名工作人员,分别到各个选区组织职工进行选举。选举过程中,可以根据各个选区所分配的代表人数以及代表类型,事先由选区推荐好候选人,提交选区职工进行选举,以本选区应到会人数的50%以上得票率视为当选。

为确保集团公司十届一次职工暨九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按时召开,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分(子)公司,必须于今年1月底前将本级职工代表按结构要求报集团公司工会备案;各分(子)公司2016年度的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必须于20163月底前召开,同时完成参加集团公司新一届两代会代表的选举和本级工会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

 

 

 

   中共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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